珠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开办者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有效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和划行归市的要求,采取分类抽签等方式,安排经营场地。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