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可以经营销售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经批准的宗教出版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