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教职人员第十三条已修改符合参加本市社会保障基本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参照本市有关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