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禁止向渔业水域排放各种有害物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