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捕捞业第二十二条有效捕捞许可证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不得翻印、变造、涂改、买卖、出租和转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