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捕捞业第二十一条有效制造、购置、更新改造渔业船舶,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省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下水作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