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有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正在进行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