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主要包括执法资格,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主体确定的其他需要评议考核的内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