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