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适用和备案审查第九十七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可以对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审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