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集体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组织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并以本组织的名义依法自主经营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