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资产经营第二十六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内部家庭承包方式依法承包、流转、经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