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