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盐产品,对货主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货主不明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货主的一切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