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有效对举报盐业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查处该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