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单位或者场所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或者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