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赶赴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抢险救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正常功能未受到影响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现场处置的交通警察应当先予放行,任务执行完毕后再进行交通事故处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