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工资争议处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对工伤等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劳动工资争议,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