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工资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