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章 工资支付的监督第三十条已废止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为举报人和用人单位报送或者提供的资料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