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章 工资支付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在其人身自由被限制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