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三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实施本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财政、统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