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客运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施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检查制度。

旅客不得携带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进站、乘船,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