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客运站应当为船舶靠泊和旅客上下船提供相应的客运安全、服务人员和设施,为旅客提供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候船环境,维护乘运秩序。客运站应当为水路运输经营者提供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