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协助国家机关检查、监督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