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的解释第四十一条有效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法规解释与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