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六条有效法规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报批和公布。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