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章 森林和林木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进行资源调查,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伐珍贵树木和采集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