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发展农村水利事业,要采取节水措施,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