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化肥;推广易分解、无污染地膜,使用者对于农用塑料残留地膜应及时回收,防止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

鼓励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率。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