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防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施用化肥;推广易分解、无污染地膜,使用者对于农用塑料残留地膜应及时回收,防止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鼓励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率。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