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水政监察人员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二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