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