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允许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未经备案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