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未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或者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