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规划和计划,进行经营、管理决策等重大管理事务时,应当听取统计负责人或者统计人员的意见或者建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