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第四章 职业介绍机构第三十条已废止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收取费用的,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