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第四章 职业介绍机构第十九条已废止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