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