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二)招标人在开标前私自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串通投标的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