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注明正本与副本,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一个招标项目中,一个投标人只能向招标人报送一个有效投标文件。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