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鼓励排污者增加投入,提高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条件的,给予扶持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