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第十六条已废止禁止非法采伐、运输、销售、加工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猎捕、运输、销售、加工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