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章 居住区容貌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居住区内的各种导向牌、标志牌和示意地图应当完好、整洁、美观。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