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照明设施容貌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