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第十三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维护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落实市容维护责任,推进城市市容维护责任诚信体系建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