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 计量纠纷的处理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处理计量纠纷,需要检定计量器具的,可以委托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