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