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已废止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的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区(县)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