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工作第十五条已修改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工作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