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组织法规定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