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市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市场内经营者歇业的,可以向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要求赔偿。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